问:“企业低价销售有瑕疵的货物,是否需要按市场价补缴增值税?”
游侠财税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销售有瑕疵货物可以为价格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所以,贵公司销售有瑕疵的货物价格比正常有货物偏低不属于税务机关核定价格的范围。本问题分享到此,感谢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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