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印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 —— 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等准则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1-07  关注量:721  喜欢(323)

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实务工作,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动态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等两项审计准则,并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23项准则进行了一致性修订,现予批准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修订的两项审计准则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0〕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审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5号)中,相应的两项审计准则同时废止。

2.本次修订涉及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23项准则中的条款,与上述两项审计准则同步施行。

3.允许和鼓励提前执行本批准则。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2022年12月22日修订)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2022年12月22日修订)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23项准则


 


财政部

2022年12月22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2、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和“经济权益转让”税目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共和国联合声明

4、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5、陕西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印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 —— 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等准则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审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审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