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对农村手扶拖拉机暂停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3-02-10  关注量:670  喜欢(58)

各市、县税务局:

  为了扶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我省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根据今年一月份召开的全省财政税务工作会议提出的近期海南财税改革的十二项具体措施并考虑到各市、县对农村手扶拖拉机征收的车船使用税税额少、征管费用多、征管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暂停征收农村手扶拖拉机的车船使用税。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遴选办法》的通知

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4、铁道部官方标志管理办法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对农村手扶拖拉机暂停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车船使用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车船使用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