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市、县税务局,洋浦财税局:
我厅琼财税(1993)贸字第702号文下发后,不少市、县来电询向,在我省的外贸、工贸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在我省内举办的外贸、工资企业(国家税务局特案批准的企业除外)一律以独立核算单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在我省的外贸、工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相关阅读: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上海市管理有关事项的函
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节约能源新能源车辆不再要求办理车船税减免税备案手续的通告
5、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环渤海等11个主要商业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外贸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