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3-12-08  关注量:130  喜欢(57)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60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仍按市局要求一式三份,一份退企业留存,两份留税务机关。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章 ,一律用市局刻制的印章 ,印色统一为红色。

  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4、云南省计划委员会、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的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

5、陕西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