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计算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4-01-11  关注量:859  喜欢(356)

  鉴于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为了在征收工作中操作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所列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暂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额×30%

  二、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末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末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请依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的通知

2、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3、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的通知

4、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的通知

5、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计算办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