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市税函[1994]29号《关于要求审批增值税申报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证照工本费的计算原则,经审核研究,8开30页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使用)每本3.30元;16开30页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每本2.20元。
此项收费属中央部门行政性收费,应纳入预算外管理,收入上交市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 线。
接文后,请通知收费单位速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挂牌公布收费项目,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专此函复。
相关阅读:
1、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财政部公告2006年第22号 决定近期先投放部分国家储备糖
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5、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经贸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收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工本费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