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了贯彻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的精神,理顺分配关系;同时又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连续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现对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个人的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新税制实施以后新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的房产从新办企业的时间起按现行税法规定征收房产税,不享受琼财税[1991]外字第420号文有关五年内免征房产税的规定。
二、对原享受琼财税[1991]外字第420号文有关五年内免征房产税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的房产,可按琼财税[1991]外字第420文件规定享受五年免征房产税的优惠,到期后即按统一规定纳税。
相关阅读:
2、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外贸企业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5、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同胞个人的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