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6-10-23  关注量:329  喜欢(65)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财税局:

  最近,我厅在海南日报连续刊登了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将行政事业性项目分为“行政性收费项目”(下分“纳入预算专户管理”和“简化管理手续”)与“事业性收费项目”(下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不纳人或暂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些单位询问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税时是否也要分别不同项目作不同的处理,如对纳入预算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就不再征收营业税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了公开性的划分,增加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透明度。凡不在公告之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为未经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除应先全额征收营业税。余下部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营业税要严格执行税收法规的规定。凡是不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两个条 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依法征收营业税。

  三、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税与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的关系问题,我厅琼财税[1995]政字第349号《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依法纳税的通知》中已作出了规定,现重申应缴税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在办理纳税手续后依照财政的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公示1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的通知

2、云南省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1988]云财会字第54号文件的通知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通知

4、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