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宾馆的餐厅招待客人用餐是否视同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1997-01-20  关注量:431  喜欢(283)

海南省审计厅:

  你厅琼审函[1996]59号文询问宾馆的餐厅招待客人用餐是否视同营业税收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我们的意见是宾馆的餐厅招待客人用餐费用是单独列支的,属未取得营业收入的,不是有偿提供劳务的应税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此复。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

2、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3、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号 关于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5、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宾馆的餐厅招待客人用餐是否视同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问题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