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邮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减免邮政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函》(国邮[2000]479号)收悉,来函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邮政农村支局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对邮政部门座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土地,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座落在上述范围以外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土地,必须在单位财务账中划分清楚,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相关阅读:
2、财政部等部门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