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7-04-18  关注量:775  喜欢(537)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各市县及洋浦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商字[1997]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5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关于逾期贷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规定执行,正确确定金融机构的计税营业额。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命名张家港等市(区、县)为国家生态市(区、县)的决定

3、财政部关于严禁截留坐支挪用和拖欠应缴行政性收费收入的通知

4、关于公布第五批获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临时资质证书单位名单的通知

5、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财政税务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