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海南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47次、第153次、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省政府决定将《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7年12月31日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