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地震局:
你局《关于理塘等10个地震台站执行第一种艰苦台站津贴标准的请示》(〔88〕震发人字第492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所属在四川的理塘、甘孜、松潘地震台,新疆的巴楚、阿合奇、和田、石场地震台,甘肃的镜铁山地震台,黑龙江的德都、加格达奇地震台,执行《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艰苦地震台站津贴标准问题的复函》(劳人薪〔1988〕17号)规定的第一种艰苦台站津贴标准。
特此批复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7号
4、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05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以上就是关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理塘等10个地震台站执行第一种艰苦台站津贴标准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