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9-03-11  关注量:142  喜欢(84)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计价检[1999]1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税机关不得将税务登记证、年审等行政职能转交中介机构办理并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未审批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

  以上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调整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享受暂定税率及修改税则号列82119300商品名称

2、海口市军人优待实施办法

3、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

4、关于授予宜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