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

更新时间:1999-08-12  关注量:836  喜欢(12)

昌江县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昌国税发[1999]第0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24号)规定精神,对以上缴管理费或利润等形式承包经营民族贸易县国有民贸企业、供销社企业或基层供销社的单位或个人取得的销售收入,应照章征收增值税,不得享受先征后返或免征增值税优惠。

  此复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二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2、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版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4、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5、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昆明铁路局及所属工附业企业纳税申报管理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