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0-02-02  关注量:675  喜欢(461)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财税字[1999]2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加强“九税二费”减免税管理的通知》(琼地税发[1999]120号),对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进行清理。凡未按规定输减免税报批手续的,限于2000年6月30日前补办,在规定期限未补办手续的,一律先行征税。今后土地增值税的减免要按规定及时办理。

  二、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由各直属地税局审批,报省地税局备案。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

3、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

4、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5、关于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土地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土地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