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市国税各分局、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02号《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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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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