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一、关于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问题按我省现行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执行。
二、关于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标准问题按琼财税[1995]所字第407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关于应税所得率的标准问题按琼地税发[2000]199号第一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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