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0-02-06  关注量:268  喜欢(151)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取消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免税进口额度管理的通知

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3、关于协助推荐2011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关于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个人所得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个人所得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