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海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取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1-09-18  关注量:1011  喜欢(904)

海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琼电信实业财务〔2001〕63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1〕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2001年度向所属29个企业(见附表)按营业收入的2%提取管理费,管理费年终如有节余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复

  附件:海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释肥料等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的通知

3、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 物品价值办法

5、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海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取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