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防病毒卡等产品属于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的批复

更新时间:1995-12-11  关注量:902  喜欢(596)

浙江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防病毒卡、防病毒软件、清病毒软件是否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请示(浙公明发[1995]19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防病毒卡、防病毒软件、清病毒软件等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软、硬件,均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请按《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商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批准动用国家专项储备粮食用于弥补平价粮食收支缺口和减购增销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

4、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颁发《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5、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防病毒卡等产品属于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IT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IT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