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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政府:
你县政府农办夏同志来信询问该单位购买的1987年、1988年财政部发行的债券的兑付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1987年发行、在1990年到期的单位持有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根据国发(1990)4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发行一九九○年转换债的通知》,已转换成等额的新债,期限5年,年利率8%,不计复利,1995年偿还。
2.1988年发行的、在1991年到期的单位持有的国库券,根据国发(1991)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发行一九九一年转换债的通知》,也已转换成等额新债,期限5年,年利率8%,不计复利,1996年偿还。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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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改进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1号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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