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关于报送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股改总体方案的函》的批复

更新时间:1994-01-27  关注量:423  喜欢(28)

中国纺织总会:

  你会《关于报送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股改总体方案的函》(纺办〔1993〕144号)收悉。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研究,并报请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关于产权分割问题。国家体改委《关于设立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3〕213号)同意以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为唯一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改组为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设立。根据纺织总会和中信公司的要求,同意对原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的产权进行分割。分割后,除投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以外,留在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中的产权,全部由国家委托纺织总会拥有,中信公司不再拥有它的产权,同时也不再承担其债务和补贴责任,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内外扩股增资之前,其股权结构为:中信公司直接持有30%的股权,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持有70%的股权。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的产权由国家委托纺织总会全部拥有。

  二、关于国有产权的管理问题。由于中信公司及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都是全民所有制的法人实体,因此,它们持有的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按法人股进行管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复函》(国资企函发〔1993〕136号)和国家体改委《关于设立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3〕213号)与本文有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文为准。

  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为纺织总会的直属企业,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其产权由国家委托纺织总会持有,其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2、海关对我出国人员进出境免验范围的规定

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4、关于加强汛期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关于报送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股改总体方案的函》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