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
我省金融企业的呆帐损失审批的具体权限和程序按照《金融企业贷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管理问题的通知》(琼国税发〔2002〕18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三年七月九日
相关阅读:
1、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0号(关于对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
5、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