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北京卷烟厂新牌号 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8-10-28  关注量:892  喜欢(36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核定北京卷烟厂生产销售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京国税发〔2008〕2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373号)的规定,对北京卷烟厂生产销售的新规格中南海(5mg细支)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卷烟实物的扫描图像见附件。

企 业 名 称  卷 烟 牌 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 税 价 格
元/条(200支) 
北京卷烟厂  中南海(5mg细支)  22×(64+30)硬盒翻盖  83.11 

    附件:卷烟实物扫描图像(略)

2008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阿十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

2、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北京卷烟厂新牌号 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消费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消费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