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08-12-12  关注量:576  喜欢(3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前的特殊时期,为了防止成品油生产企业非正常销售成品油导致税款流失,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督促相关成品油生产企业服从改革大局,自觉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工作,主动依法纳税,禁止出现为规避税收只开具发票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

  二、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强服务的同时,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税收监管,防止企业利用非正常销售成品油方式规避税收。一旦发现成品油生产企业的非正常销售行为,税务机关应依法核定其应税数量,补征税款。

  三、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工作。

  2008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阿十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2、关于公开征集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3、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4、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的紧急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消费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消费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