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3-08-19  关注量:929  喜欢(820)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市国税发〔2003〕37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虾0号料、草虾1号料、草虾2号料、草虾3号料、南美白虾0号料、南美白虾1号料、南美白虾2号料和南美白虾3号料8种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此复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2年 第4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4、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

5、关于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法规》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