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8-09-15  关注量:798  喜欢(408)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财税(199 8)031号《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8年5月14日
陕财税[1998]31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杨陵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9号)精神,现就外国企业向中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的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收入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草原防火条例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4、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对港口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5、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7号(关于进口锦纶6切片反倾销措施相关事项)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缴纳营业税后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