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01-29  关注量:656  喜欢(464)

现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税款所属期2015年1月及以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使用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

调整内容主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1号)的规定,相应增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3《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中成品油消费税适用税率栏次。

二、纳税人应依据《抵扣税款台账(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数据和库存变动情况,填写纸质《成品油库存报告表(所属期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12日)》(附件2),作为税款所属期2015年1月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成品油库存报告表(所属期2014年12月13日至2015年1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29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乙醇生产销售无水乙醇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2、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3、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

4、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消费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消费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