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
一、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已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已取消的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的办法要及时告知纳税人。同时,切实加强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评税,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二、根据《通知》第十七条“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批项目下放地(市)税务机关”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海口市局、三亚市局和洋浦局辖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海口市局、三亚市局和洋浦局审批,批准意见应报送省局备案;其他市、县辖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仍按原规定上报省局审批。
三、省局下发的《海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琼国税发〔2000〕132号)停止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各市县局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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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