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7-07-09  关注量:682  喜欢(18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1994年以后,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逐步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现对农村信用社脱离农业银行而导致资产增减变化的财务处理通知如下:

  一、信用社占用有关部门的资产,凡产权已属于信用社所有的,一律作为盘盈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二、有关部门占用信用社的资产,经信用社同意,并报上级信用联社批准,其产权已不属于信用社的,一律作为盘亏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当期计入损益有困难的,可在5年内分期摊销。

  三、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资产产权界定不清的,应尽快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协商处理,以便明确产权归属。对一时难以分清的,可暂作待界定资产处理。

  四、其他原因造成资产增减变化的,应按财会制度有关法规处理。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监督检查的通知

2、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

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的供配电贴费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4、关于加快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5、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商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