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5-01-07  关注量:300  喜欢(36)

现将出口货物保险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一)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

(二)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二、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22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专员办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监督检查的通知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3、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为使我国出口到东盟有关国家的“早期收获”方案项下的产品享受东盟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的有关事宜

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通信实业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5、海南省收容遣送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增值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增值税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