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政策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1997-10-05  关注量:922  喜欢(438)

安徽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劳仲字[1997]第38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对已办理港英入境许可证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要求办理退休、退职或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关于归侨、侨眷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退休、退职费发放问题的解答意见》([78]侨内字第512号)以及《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办理。对符合退休、退职或离职手续要求的,则不能按照上述文件执行,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应当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现行就业政策规定,对于仅获得港英入境许可证的人员,不适用《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102号)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租赁市场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3、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

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对老年人实行优待内容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政策问题的复函】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