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2017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6-29  关注量:1044  喜欢(301)

海关总署: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6项香港原产商品和27项澳门原产商品,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

  附件:
  1.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7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2.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7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7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docx
  附件2.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17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docx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税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暂行办法》的通知

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加强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3、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4、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的通知

5、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2017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进出口税收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进出口税收 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