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加强领导。各局应有一名领导牵头负责,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对内部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搞好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认证管理有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由基层税收征收部门指定专人填开:"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分割单")由各局税政部门指定专人填开;专用税票(含缴销、丢失被盗等专用税票)和分割单信息的录入、上传及认证信息的函调等工作,由各局计财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基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程序、上报时间和具体要求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各局应于8月底前将负责填开专用税票、分割单及信息的录入、上传及认证信息的函调等工作的人员名单上报市局流转税处。
相关阅读:
1、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闸总体设计规范〉(JTJ305-2001)局部修订(船闸附属设施设计部分)》的公告
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西安新天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转让土地行为是否为应税行为的批复
5、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重申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认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