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加强领导。各局应有一名领导牵头负责,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对内部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搞好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认证管理有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由基层税收征收部门指定专人填开:"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分割单")由各局税政部门指定专人填开;专用税票(含缴销、丢失被盗等专用税票)和分割单信息的录入、上传及认证信息的函调等工作,由各局计财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基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程序、上报时间和具体要求开展工作。
三、落实责任。各局应于8月底前将负责填开专用税票、分割单及信息的录入、上传及认证信息的函调等工作的人员名单上报市局流转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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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重申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认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