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关于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8-08-20  关注量:1044  喜欢(254)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议案》和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关于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具体方案的请示》,现将发行特别国债补充资本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和国际有关协议的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这次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综合考虑各行风险资产、现有资本净额和贷款呆帐等因素,将补充的2700亿元资本金分配如下:中国工商银行85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933亿元、中国银行425亿元、中国建设银行492亿元。

  二、操作原则和程序

    1.按照《关于发行1998年2700亿元特别国债的通知》(财债字[1998]6号),各行用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后存放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的资金购买特别国债,不足部分,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

  2.财政部将发债收入拨入各行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作为其资本金;各行用“临时存款”帐户资金归还再贷款。

  3.各行在人民银行“临时存款”帐户资金归还再贷款后仍有剩余的,全部划入准备金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撤消。

  以上操作在1日完成。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具体的帐务处理,详见附件。

  三、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办法,只是作为一次特殊性措施。今后,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按照稳健经营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改善资产质量和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风险资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等办法,逐步增加资本金,从而在信贷资产规模适度增加的同时,保持法定的资本充足率。

  附件: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帐务处理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

2、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4、《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5、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法规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