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 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8年)
3、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
5、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实名办税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房产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房产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