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5年4月1日在香港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和2015年12月29日相互通知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内部法律程序。根据议定书第六条的规定,议定书自2015年12月29日起生效,适用于2015年12月29日及以后取得的所得。
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3月9日
相关阅读:
1、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国有农场事业费管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3、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5、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