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704号建议的答复

更新时间:1998-05-25  关注量:413  喜欢(204)

李玉娟等1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免征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建公益建筑物的税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许多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一直关心着祖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他们以不同的形式捐款、捐物,以表达他们的爱国之心,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多突出的贡献。对这些爱国之举,国家一直是鼓励欢迎的,为捐赠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并且在政策上给予了很多的税收优惠。对于你们提到了捐款建公益事业以前不征税,从《建筑法》实施以后,开始征税的提法,据我们了解,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1月1日通过的《建筑法》中并没有规定捐款建公益事业要征建筑税(1991年已改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现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条例中,对建筑公益事业如学校、医院、敬老院、文化馆(站)、教育电视台(省级)、以及建桥梁、自来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也已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为零税率。因此,你们所提的建议已经得到解决。

  感谢你们对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税政司 68552552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公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的管理规定

3、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在美容等职业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专项治理的通知

5、财政部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704号建议的答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