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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通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6-07  关注量:967  喜欢(761)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通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6]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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