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09-01  关注量:838  喜欢(239)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一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永康市福润嘉工贸有限公司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3、关于印发《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5、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