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加强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水利部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实际情况,对1994年制定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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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6年第26号公告 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2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4、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印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