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关于印发<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在华购买物品和劳务退还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3-05-06  关注量:526  喜欢(30)

市国税务分局、各县(区)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关于印发<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在华购买物品和劳务退还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2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编制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掘进巷道贯通安全措施计划的若干规定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

4、财政部关于印发《四川专员办中央非税收入监缴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5、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法征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凭《收费许可证》领购税务发票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关于印发<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在华购买物品和劳务退还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增值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