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8年)
2、电力工业部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法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双鹤医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批复
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5、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基本法规
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基本法规
税收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