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6-28  关注量:387  喜欢(213)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股权转让的税收管理,强化税源控管,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琼府办〔2009〕1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国税发〔2011〕126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立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股东变更、股权转让时,由受理变更登记的工商登记机关告知企业,由其股东(纳税人)到主管税务部门先行办理税源监控登记手续。

  二、办理股东变更或股权转让的股东(纳税人)到主管税务部门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税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

  三、工商部门收到经税务部门确认的《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后,即可办理股东变更或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对未办理税源监控登记的,不予受理股东变更或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四、各级税务机关和工商部门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保障。

  五、本通知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下发前工商登记部门已接收企业申请办理股东变更或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尚未核准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2年6月28日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烟叶收入计征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

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1~2005年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税系统文明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5、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