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关于编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更新时间:2000-08-30  关注量:998  喜欢(2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及时掌握基本建设支出(含国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特别是国债专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制度。现将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一)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的编报工作,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各直属机构及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经建处(基建处)或部门牵头汇总。

  (二)各部门、各地区汇编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报表格式、内容、汇编范围和编报要求据实编报。

  (三)为保证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及时报送,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建设单位报表汇总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精神,认真做好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的汇总编报工作。对各部门报送情况,我们将及时整理汇总,并通报编报单位。

  二、编报范围凡是安排了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项目(含国债项目),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以前年度安排过的在建工程项目、资产已经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均在报送范围之内。

  三、报送时间各部门应于季末1个月内,将汇编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包括文字说明及统一报表格式的Excel软盘),报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和主管业务司各式各1份。

  各地区应于季末1个月内,将汇编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包括文字说明及统一报表格式的Excel软盘),报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本报表自2000年第三季度开始执行,原《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拨款管理的通知》(财基字1999〕457号)文中要求编报的“国债投资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月报表”,自本报表下达之日起停止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一码全知道”二维码

2、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

3、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关于印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编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