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关于调整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转贷条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0-09-01  关注量:828  喜欢(302)

  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辽宁省、山西省、四川省、云南省人民政府:

       为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战略决策(以下简称“天保工程”),解决世行贷款林业项目因禁伐林木而产生的还贷困难问题,我部研究决定,调整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信贷部分的转贷条件,即延长贷款期限(该贷款硬贷部分,仍保护原转贷条件不变),以缓解在“天保工程”实施期间各项目单位的还款压力。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将项目原有的5年宽限期延长为8年。

  二、将项目的还本期由12年延长为17年,即自2008年10月1日起,于每年的4月1日和10月1日,向我部偿还该部分信贷本金的三十四分之一,最后一次还清余额(即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为25年)。

  经过上述调整,各项目省、自治区面临的还款压力将有所缓解,希望各项目省、自治区抓住有利时机,认真实施“天保工程”,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债务管理工作,杜绝产生新的欠款。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

3、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5、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调整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转贷条件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