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湖北、云南、新疆维吾尔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银行分行:
现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委托贷款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
相关阅读:
2、关于印发《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版)》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委托贷款试点办法》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