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1-09-30  关注量:412  喜欢(31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的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产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及财政部关于资产处置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约束机制。

  二、资产公司要对资产处置和财务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违反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财政部将加大对资产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的要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资产公司的分支机构只设到办事处,不得以任何名义再向下设立分支机构。对资产金额大、处置价值高、地点比较集中的待处置资产,可组织力量集中进行处置,处置时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五、集中进行资产处置的方案,必须得到办事处以上(含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部门的批准。集中处置资产发生的各项费用必须由办事处报销,不得单独设账列支。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赛孚燃油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甲醇汽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4、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5、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